供应商:合同号: 收货单号: 验收单号:日期: 年 月 日 品种 规格 结 算 规 格 换 算 率 (每片) 计 算 单位 数 量 面 积 含 税 单 价 不 含 税 单 价 税 率 (%) 金 额 税额 价 税 合 计 合计 预付金额 实付金额(大写) 备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付款类别 □ 订金(尚未开发票) □ 分批交货暂支款 付款金额 总货款金额 说明 采购经理 审核 财务经理 审核 财务总监 审核 交货日期 交货/退货单号 采购 单号 物 料 编 号 品 名 规 格 型号 数量 单 价 单 位 金 额 备 注 采 购 前 期 本 次 合计 日期 项目 往来单位 应付金额 应付明细备注 核对情况 备注 核对内容包括:原始单据是否齐全、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有现金折扣 单位: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物资 支票号码 支汇汇现 票款、票金 用途 金额 供货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申请人 采购部经理 意见 财务部经理 意见 总经理意见
2.理解应付款项目是否继续存在,及时发现应付款项目是否串户。
3.及时清理不良的应付款项目。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采购付款之前,与供应商的对账管理工作。
第3条 术语解释
本制度所称付款对账,是指会计人员完成报表后配合或主动与供应商核对往来账,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过程。
第5条 应付账款的核对内容包括请购单、采购合同、送货单、验收单和入库单,所有单据核对无误后,加盖审核章,并记录应付账款。
第7条 每月与供应商进行一次对账,对账工作由采购员与会计人员共同完成。
第8条 每季度报表完成后两天内由采购会计或通过采购专员通知供应商提供对账明细资料,一般情况下,应要求供应商将对账单及时传真或递送到本公司,对账单件除有供应商的公章或财务印章外,还必须由经办人员的签字,对账单列明从上月底至本月XX日止所有采购明细及欠款金额。
第9条 采购专员收到供应商的对账单后,应及时做好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将对账单交会计人员。
第10条 会计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明细资料,与本公司账务记载数进行逐笔核对。如果与供应商的对账单存在差异,会计主管应立即查明原因。
第11条 核对完成后,会计人员应保存好明细资料,同时双方在供应商提供的“对账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第12条 对账后,会计人员应编制“应付账款汇总表”,内容包括应付账款总额、应付账款明细合计数及应付款金额。
第13条 对账特殊情况处理
1.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对账确认表”,公司可以设置“应付账款对账确认表”供双方确认,并与供应商提供的明细资料一并存档。
2.如果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已三个月没有主动与本公司联系对账,会计人员应当主动或通过采购部门与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对账确认。
2.采购专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入库单结算联、对账单后,要做好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填写“结算清单”,交财务部会计人员。
3.会计人员收到上述单据后,及时进行核对,相符后在“付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注明付款日期,在所有单据上加盖核销章。
第15条 付款的审批
所有付款必须填写“付款申请审批单”。付款申请由应付会计进行核对,财务部经理进行审核,总经理进行付款审批。
第16条 出纳人员根据“结算单”付款后,盖“已付款“章,把单据返回给应付账款管理员,应付账款管理员核销应付账款。
第18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用表单可复制
1 采购结算单
2 预付申请单
3 账款核对表
4 应付账款明细表
5 现金采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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